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传播网络谣言的法律责任如何界定?
日期:2024-03-26 16:29 浏览:196

传播网络谣言的法律责任如何界定?

网络谣言是指通过网络介质(例如微博、国外网站、网络论坛、社交网站、聊天软件等)传播的没有事实根据的传闻。谣言传播具有突发性且流传速度极快,因此对正常的社会秩序易造成不良影响。

金乡网警提示:

传播网络谣言的法律责任的种类

  网络造谣者要承担的责任有三种,分别是民事责任、行政责任、刑事责任。

  1.民事责任:网络造谣,侵犯了公民的名誉权或法人的商誉,造谣者需要承担停止侵害、恢复名誉、消除影响、赔礼道歉及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。

  2.行政责任:网络造谣,尚不构成犯罪的,依照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的规定予以处罚。

  3.刑事责任:网络造谣构成犯罪的,要追究刑事责任。

  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二十五条

 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,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;情节较轻的,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:

  (一)散布谣言,谎报险情、疫情、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;

  (二)投放虚假的爆炸性、毒害性、放射性、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;

 (三)扬言实施放火、爆炸、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。

二、传播网络谣言犯什么罪

网络造谣可以根据具体情节涉嫌构成构成诽谤罪、寻衅滋事罪、敲诈勒索罪、非法经营罪、损害商业信誉、商品声誉罪、煽动暴力抗拒法律实施罪、编造、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等罪名,部分罪名将面临最高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。

金乡公安 宣